她35歲,從小是美女,保養得宜,但在一般人眼中,早過了適婚年齡。

她不是故意將終身大事蹉跎到這個地步,而是戀愛談了10年,男人結婚了,新娘不是我。長輩和友人都拚命的為她介紹男友,其中條件最好的,是任職律師的蔡先生。

「工作好,風度翩翩,談吐優雅,人也長得帥。最重要的是,男人要溫柔體貼。」長輩這麼說。
蔡先生和她相過一次親後,就熱烈追求她。她抱著「先做朋友」的心態和他試著交往。大家都說,他比她原來的男友條件好太多了。不知道為什麼,她不討厭他,也覺得和他在一起,自己很有面子,可是就缺那麼一點點東西,沒有愛情的感覺。
她陪他出席他好友的婚宴時,她就明白了。那天,當男儐相的他穿上了剪裁合宜的西裝,比平時看起來更英挺,也比新郎帥多了─她看到不少新娘的姊妹淘們,都故意靠近他,和他說話。

不動心逼婚也沒用
看在眼裡,本應該有點驕傲才是。她卻發現一個一直紮根在心裡的事實:他不是她的白馬王子。
即使在他模樣最完美的時候,她的心裡沒有一點愛的感覺。她觸摸不到自己有任何動心的情緒,只像在看著一個過去無關、未來也不相關的男人。跟看電視上的偶像男明星差不多。
不管眾人怎麼說,她還是誠實告知:「我真的只能和你當朋友。雖然被人逼婚很痛苦,而我也希望擁有一個知心好男人相伴,可是愛的感覺,不能勉強。就算我眼光差吧。」
看到一個人最完美的樣子,可以欣賞卻沒有觸動愛情的感覺,那就只能怪月下老人並沒有把紅線的另一端繫在那人的小指上,能愛的可能的確十分渺茫。

吳淡如 2008年11月02日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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